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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概况〗 潘庄镇位于临清市区西南25公里处,南与冠县接壤,东、西、北分别与八岔路镇、烟店镇、唐园镇相邻,省道008线穿境而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全镇总面积42平方公里,耕地2600公顷,总人口3.2万人,辖3个管理区,25个自然村。自改革开放以来,镇党委、政府一班人率领全镇人民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脚踏实地地抓好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突出民营经济这个重中之重,形成了以轴承为主导产品,工业、农业、商业等全面发展的繁荣局面。毗邻全国最大轴承专业市场——烟店轴承市场和省级工业园——临清市轴承工业园,是全国最大的轴承生产基地之一,轴承产品享誉国内外。同时,潘庄镇因地制宜,坚持“瞄准市场,培育特色”的方针,培植优质黄金梨、绿宝石和优质冬枣、樱桃,建设了绿色通道和长10华里的绿色经济长廊,发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2002-2004年,被聊城市委、市政府评为招商引资明星乡镇。潘庄镇是临清市镇级的用电大户、手机大户、电话大户、存款大户、税收大户,成为鲁西经济强镇之一。 加入WTO后,潘庄人民更加雄心勃勃,决心发扬敢于拼搏的精神,以临清市“破小富即安小成即满,立敢闯敢试敢干大事业”为首要内容的“九破九立”的思想为指导,用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把潘庄这个经济强镇建设的更大更强更好。为此,着力抓好了第一工业园、第二工业园、科技示范园、第一商贸、第二商贸区的建设,建成了一个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的集办公、休闲、购物、娱乐、餐饮为一体的综合贸易区。同时将争取国家长期贷款奖金,在第一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现代化生产车间,作为招商引资平台。下一步将把培育农产品产业链条、工业产品在市场上占有更大份额作为潘庄镇的近期和长远目标。为达此目标,潘庄镇政府特定了《关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优惠政策》,以吸引镇外投资,真诚欢迎国内外有志之士来潘庄镇投资开发建厂兴业,在WTO国际大市场上同发展共受益。 潘庄镇为前来投资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优越的发展环境。对辖区企业实行封闭式管理,杜绝“三乱”现象,对入园企业提供一切便利服务,政府专人负责协调、办理。 潘庄镇依托独具特色的轴承产业优势、宽松的发展环境、优惠的投资政策欢迎您的参观考察、洽谈投资。 〖优惠政策〗 《潘庄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加快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节选) (1)鼓励客商投资的优惠政策。 ①对新上固定投资不足50万元的生产性纳税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成本价格一次性收取; 对投资在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成本10%的优惠价一次性收取; 对投资在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低于成本20%的优惠价一次性收取; 对投资在500万元以上、不足3000万元的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优惠价一次性付清后,享受税收地方留成返还土地出让金的政策,按实际纳税情况确定返还期限。年纳税额100——500万元的项目,返还出让金的30%,年纳税额500——1000万元的项目,返还出让金的50%,年纳税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返还出让金的100%;对投资额超过3000万元、且年纳税额超过500万元的项目,实行政府全部或部分配送土地的优惠政策。若在投产后两年内投资额和纳税额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追缴土地出让金。 ②新上生产性纳税项目可以租赁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农业用地必须先办理转用手续),租赁费按1000元以下/亩/年价格收取。年纳税额50万元以上项目可以免收2——3年租赁费,以后可以根据纳税情况适当减收租赁费。 ③对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可以和办理转用手续后的集体土地、国有存量土地作价入股,所占股本金参与分红,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得红利可直接用于企业再投资,增加股本金。 ④办证登记费用从低掌握,定额包干,镇土管所负责协助所需手续和证照。 ⑤企业投产后,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土地使用金从低计算,实行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 ⑥投资兴办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科学技术、教育、卫生医疗、城镇基础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按划拨方式提供土地。 ⑦收购现有国有及集体企业的,收购价款可以按评估价值下浮30%。对收购闲置厂房、场地、设备的,可以报请县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一事一议,最高可按评估价值下浮50%;分期付款的,首期付款不低于总额的50%,付款期限不超过3年。进行分期享有全部产权,未付价款作为债务处理,每年按1%费率交付资产占用费。 ⑧新上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的生产性纳税项目,投产后前两年按企业实际上缴增值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30%由镇财政给予奖励。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家规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期满后,其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采取“先征后退”的办法,由镇财政按30%的标准予以返还,返还期限为三年。 ⑨外来投资者在户籍管理、子女入学等方面与我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待遇。 (2)进一步强化服务,改善投资环境。 ①凡在我镇投资的项目,一律由镇政府与县投资服务中心联系,实行各种手续代办、领办制,统一发放建设和经营证照,统一收取相关费用,为投资者提供“一条龙”服务,凡本县有审批权限的项目,3日内办妥,需市审批的项目及时报批,并按政策规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②实行收费项目“明白卡”制度,对政策规定的一次性收费、常规性收费和项目报建收费,由相关部门提供政策依据、标准,并由镇政府统一到县投资服务中心审批,做到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以及收费标准和依据“六公开”,降低收费标准,未公开的收费项目各有关企业或项目单位有权拒交。 ③凡在我镇境内的建设项目,没有特殊要求审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实行备案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高新技术项目,在与有关法律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按照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可采取边开工边补办手续办法,支持项目建设。 ④镇政府各部门和镇直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或经营性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对项目建设单位强买强卖,更不得实行垄断经营。 ⑤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把项目按投资额分配给相关责任人直接负责,并定期总结汇报,同时把项目建设纳入年终考核范围。 ⑥客商来我镇办企业,由镇长领办,招商引资办公室主办,一切事宜可直接与书记、镇长商淡。 ⑦镇招商办公室派专人负责接待,负责客商的衣、食、住、行,使客商有一个良好的心态在我镇投资办厂。 ⑧投资客商来我镇办企业根据投资规模大小所需厂地、所涉及到的村庄、农户、土地及水、电、路三通等问题由镇政府分别给予解决。 ⑨根据企业需要,做到特事特办,急事立即办。 〖重点企业〗 1.临清市北方福人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临清卫河酿造集团、中国国家林业部和福建福人集团三方出资兴建,总资产7000万元。公司位于临清市潘庄镇烟潘路中段,占地面积400亩,拥有员工300余人。年可产12万立方米密度板,配备1.25万千瓦热电配套项目。 联 系 人: 周跃震 联系电话: 13806352818 2. 临清市兴潘特钢厂成立于2002年8月,是一家民营独资企业,法人代表张纪忠。公司位于临清市潘庄镇,占地面积5.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总资产9260万元。拥有员工300余人,其中高级技术分析工程师3名,管理人员6名,工程技术人员22人。主要设备有10吨电弧炉1台,20吨电弧炉1台,Φ400轧机3架。主要产品为Φ45mm-80mm的轴承钢,年生产能力8万吨,产品主要供应本地轴承产业。 联系人:张继忠 电话:0635-2837138 〖投资导向〗轴承及相关产业、商贸物流、服务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等 〖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0635-2834002 邮编:252664
最后更新:200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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